近日,有网友反映,浙江杭州萧山区的雷迪森铂丽大饭店地下车库禁止新能源汽车停放,并且由保安劝导新能源车主将车辆停放至距离50米外的宽体车库,车主认为此举给自己带来不便,甚至感觉遭遇了歧视。
从网传照片可以看到,该酒店地下车库入口处立有一块提示牌,内容为:“因地下停车场空间相对密闭,出于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安全性的考虑,为确保您的财产安全,酒店设置了专用宽体车位,请将您的爱车停放至指定区域。”
9月10日,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以新能源车主身份致电该酒店,工作人员回应称:“我们地下停车场不允许电车停放,地面有停车位可以使用。”至于地下停车场禁止电车的原因,该工作人员解释为“消防安全”考虑。
对此,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公益律师廖建勋表示,如果车位属于酒店的配套设施,酒店作为经营者无权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下车库,“如果这样做的话,那就涉嫌构成消费歧视。”
他强调,目前国家层面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下车库。现阶段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能源车的自燃风险高于燃油车,因此酒店的担忧缺乏依据。但是,如果车位的所有权归酒店所有,或由车位出租方直接出租,而不是作为酒店的配套设施提供,那么出租方有权选择是否将车位租给新能源车主,这是业主的权利。
廖建勋表示,对于消费歧视的问题,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,要求行政部门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。他建议,为解决这一问题,可以通过改进管理方式来减轻对新能源车的担忧,“比如可以在地下车库某个区域集中停放新能源车,同时配备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风险。”